“林志法苑”******十二期学习圆满完成
发布时间:2022-11-11 13:32:21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四川林志律师事务所简报
林志法苑******十二期(总第六十七期)
四川林志律师事务所 2022年10月18日
“林志法苑”******十二期学习圆满完成
2022年11月8日,四川林志律师事务所******十二期“林志法苑”如期举行,本期主要学习《******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部分的解释。律所执业律师、实习律师、律师助理和行政人员参加了本次学习,会议由四川林志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罗毅主持,雷宇律师担任本次学习主讲人。
首先,罗毅副主任带领大家学习了《绵阳市司法局、绵阳市律师协会关于推荐绵阳市第八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暨理事、监事候选人的通知》,并向大家宣读经合伙人会议推荐的2名律师名单,经过此次会议讨论一致通过。
接下来,主讲人雷宇律师对******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部分的解释(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讲解。该解释是对合同纠纷案件以及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纠纷案件,在审判实践中因《民法典》具体条款适用的问题而制定的。主讲人带领大家对该解释中的一般规定、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的具体条款进行学习。在学习过程中,大家针对无权处分、职务代理、越权代表的合同效力以及清偿型以物抵债、担保型以物抵债的法律适用等条款进行了******讨论。
在案例研讨交流中,各位律师结合具体案例对情势变更制度的适用进行了探讨,并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学习会取得了良好效果。